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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骨折迟延愈合、不愈合的处理原则 |
| 日期:2009-2-7 来源:本站原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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骨折愈合是机体自然修复的过程,机体自身存在着修复的物质条件和能力,但骨折在修复过程中也会受到干扰,这些干扰因素可以使骨折的修复过程不能顺利进行,影响骨折的正常愈合,形成骨折的迟延愈合、不愈合。因此,对骨折迟延愈合、不愈合应及时找出原因,并加以适当处理,消除这些影响骨折愈合的有害因素,如感染性骨折不愈合,则要首先考虑消除感染因素,按慢性骨髓炎处理,再综合考虑局部及全身情况,选择适当的固定方式和其他综合性治疗措施。骨折迟延愈合、不愈合的处理应是综合性的治疗,包括固定方法的选择、全身情况的调整、植骨术及其他辅助治疗。 一、外固定的调整 局部外固定范围不足、外固定松动、断裂等因素,使局部固定不能充分控制骨折端的异常活动和有害应力, 导致骨折的迟延愈合、不愈合,此时应首先拆除原有的外固定并重新调整外固定的范围,再次进行适当的外固定,使其固定范围合理、松紧适度,使骨折端取得相对静止稳定的条件;如为固定时间不够,则应适当延长外固定时间。 骨折端存在间隙、形成分离移位也是骨折迟延愈合、不愈合的常见原因,如牵引治疗时,应经常测量肢体长度以确定牵引力量是否过大,及时调整牵引重量及力线;肱骨骨折石膏外固定后,由于石膏重量的悬垂作用形成了分离移位,应去除原有石膏外固定,改用“O”型石膏或小夹板外固定,减少悬垂重量,或改为骨穿针外固定,对骨折端实施加压治疗,消除骨折端间隙。 二、合理选择内固定 不合理的内固定是形成骨折迟延愈合、不愈合的另一重要原因。骨折内固定手术时骨折端显露所造成的血运破坏,可延长骨折的愈合时间;不恰当的内固定和不正确的功能锻炼,可使内固定物松动、脱落、弯曲、断裂等,造成固定作用的丧失;此外,坚强内固定所形成的应力遮挡效应,使骨折端不能接受到正常的生理性应力刺激,也同样可形成骨折迟延愈合、不愈合。 一旦确定不合理的内固定因素为骨折迟延愈合、不愈合的原因,除部分内固定不够稳定,需同时再辅以适当的外固定外,原则上应尽快手术去除原有的内固定,同时根据骨折的部位和具体情况选用其他的固定方式,如在干骺端可选用加压螺丝钉内固定治疗,骨干则可选用交锁髓内针或加压钢板内固定,但我们主张将原有的内固定去除后,改为骨穿针外固定器加压治疗更为恰当。 三、骨穿针外固定器加压治疗 骨穿针外固定器治疗骨折迟延愈合、不愈合已为国内外学者所公认,不仅可以对骨折进行有效的固定,并可对骨折端进行加压治疗,有效的促进骨折的愈合过程,而且方法简便,固定确切,疗效可靠。 骨穿针外固定器加压外固定治疗骨折迟延愈合、不愈合时,需要在骨折端得到有力而适当的固定强度。双边、多边型外固定器由双侧加压,加压较均匀,应力在骨折端的分布也较均匀,使骨折端紧密接触,摩擦力大,在局部形成了足够的稳定性,同时,持续和间断的生理性压应力在骨折局部产生压电效应,形成生物电效应,改变了骨折端间的间质细胞的电性和电化学环境,促进骨折的愈合。 四、对于骨折延迟愈合、不愈合可以用骨移植术治疗。植骨的目的在于刺激骨折端、连接填补缺损的组织及帮助失去血运的骨折段建立新的血运。合理的选择植骨形式,使移植骨通过爬行替代作用和骨诱导作用在植骨处产生新骨,从而促进骨折愈合。 由于骨折不愈合的情况各不相同,可提供作为植骨的条件也有所不同,因此植骨术的方式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。 临床上常用的骨移植方式有骨折端周围植骨术、上盖植骨术、双侧上盖植骨术、镶嵌植骨术、滑行植骨术、髓内植骨术等游离植骨方式,在某些部位尚可用带肌蒂骨瓣的植骨术和吻合血管的游离植骨术,不损伤植骨块的血运,保证了移植骨在移植后仍然得到良好的血液供应,成骨细胞保持存活,将骨移植的愈合过程转化为一般骨折的愈合过程,明显提高了移植骨的成活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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